查看原文
其他

刚刚,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已宣判!

苏州普法 2020-09-04


今天上午9时30分,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“杭州保姆纵火案”进行一审公开宣判,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

网友热评



案件回顾


  • 2016年9月,被告人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,受雇于浙江杭州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。

  • 2017年3月起,莫焕晶多次窃取被害人朱小贞家中的金器、手表等贵重物品典当、抵押,得款18万余元,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。

  • 2017年3月至5月,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,先后5次向被害人朱小贞借款共计11.4万元用于赌博。

  • 2017年6月21日晚,莫焕晶将盗取的被害人家中手表进行典当获得资金用于网络赌博,直至6月22日凌晨2时04分,其账户余额仅剩0.85元。

  • 2017年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,莫焕晶频繁用手机查询“打火机自爆”、“沙发着火”、“窗帘着火”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。22日5时许,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,引燃客厅沙发、窗帘等易燃物品,致屋内的朱小贞及三名子女困在火场,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。火灾还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,损失价值257万余元。

  • 2017年12月21日,杭州市中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、盗窃一案。庭审开始后,被告人的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,无视法庭纪律,擅自离庭。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。

  • 2018年2月1日9时起,杭州市中院继续公开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、盗窃案。经检察院指控、法庭调查询问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,审判长于20时50分宣布休庭。除去两次短暂休庭,本次庭审时间长达10小时35分钟。

苏州普法(etongshuofa)综合整理发布。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